IPO前瞻海融食品:主要营业产品含人类健康第一大杀手美国早禁止生产

来源:小九直播下载    发布时间:2024-01-31 01:41:08 74

  上周(8月24日~30日),A股共审核拟IPO公司21家,其中科创板6家、创业板6家、主板7家、中小板2家。从审核结果来看,除汉弘集团“闯关”科创板暂缓表决外,其余20家均顺利过会,过会率95.24%。

  值得一提的是,8月27日,有9家拟IPO企业同日首发上会均获通过。当日过会的重庆银行,一举成为年内第二家A股IPO过会的银行,同时也是重庆第二家A+H上市银行。

  本周(8月31日~9月6日),A股又将有21家拟IPO企业上会,价值线家企业既有许多看点、也有诸多问题:

  1、海融食品:主要营业产品含人类健康第一大杀手,美国早已禁止生产,或存重大政策风险;监事会主席兼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如何履行监督职责?

  2、健之佳:掩耳盗铃!删除第三大股东配偶系前副厅级官员,只字不提原股东曾起诉公司或董秘;遭央视“315”曝光,被食药监点名。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融食品)自成立以来一直以植脂奶油、巧克力、果酱等烘焙食品原料的研发、生 产、销售为主营业务,其中,植脂奶油系列新产品为公司的主要产品。

  关注点一:主要营业产品含人类健康第一大杀手,美国早已禁止生产,或存重大政策风险

  据《企观资本》报道:受益于烘焙行业在国内的兴起,国内市场对植脂奶油的需求也水涨船高。但相比于动物奶油,植脂奶油可能含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人工反式脂肪酸,目前发达国家的奶油消费市场以动物奶油为主,美国政府已经禁止生产含有人工反式脂肪酸。预计中国政府在不久也会出台类似的监管规定,届时海融食品的主要经营业务很可能遭受重大的打击,然而招股书并未披露这一重大政策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海融食品第二次递交招股书,其首次闯关在2018年被终止审查,但没有披露被终止审查的具体原因。

  海融食品的主营业务收入以植脂奶油为主。一般来说,植脂奶油的制作原料中含有食用氢化油,氢化油也被叫做“植物奶油”“植物黄油”,目前在面包、奶酪、人造奶油、蛋糕和饼干等食品焙烤领域普遍的使用。从海融食品的采购合同能够准确的看出,其生产的植脂奶油中大量使用氢化油。

  植脂奶油中的氢化油对人体健康有什么危害呢?人造奶油制备工艺中的氢化过程使一部分油酸发生异构化,从而形成人工反式脂肪酸,而部分氢化油是人工反式脂肪酸的主要来源。

  据《雷声财讯》报道:可能很多人不知道,癌症虽然凶险但并不是人类的第一大杀手,心血管疾病才是排名第一的致命疾病。目前,全球每年大约有1,700多万人死于心血管疾病,占全部死亡人数的近三分之一。由国家卫健委指导,中国医师协会等单位编写的《中国心血管疾病防治现状蓝皮书》指出,1990-2016年,我国心血管病死亡人数从250多万人上升到近400万人。除此之外,每年更有700多万人因心血管疾病瘫痪在床。更可怕的是,心血管疾病的患者有更年轻化的趋势。而造成这一切的一个重要的致病因素就是——反式脂肪酸。

  1、促进动脉硬化。反式脂肪酸像饱和脂肪酸一样,能提高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一种有害的胆固醇)。它比饱和脂肪酸更有害,能降低高密度胆固醇(一种有益胆固醇)。

  2、增加血液黏稠度和凝聚力,轻易造成血栓形成。另外反式脂肪酸能影响胎儿、婴幼儿生长发育,对中枢神经系统的发育也能产生不良影响。

  3、引发冠心病。反式脂肪酸能使有很大效果预防心脏病及其他心血管疾病的胆固醇的含量下降。

  反式脂肪酸的上述四大危害是造成人类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的根本原因。在发达国家,人造奶油的消费量出现急剧下滑,美国为例,2000年以后人造奶油消费量出现急剧下滑,从每人年均消费近5磅的水平下降到近2磅,而奶油消费量却在稳定增长。

  因此,要保持身体健康,远离人类健康的第一大杀手就必须远离反式脂肪酸,摄入的越少越好。然而,由于反式脂肪酸在许多加工食品中被广泛地应用,简直是防不胜防,普通人就没有能力进行甄别和防范。因此,从生产源头上来控制才是唯一的途径。

  然而,含人工反式脂肪酸的奶油制品油在我国仍有广泛消费。近十年,受益于烘焙行业在国内的兴起,市场对奶油的需求慢慢的变大。从消费者健康的角度,动物奶油要比植物奶油更健康,因为动物奶油不含任人工反式脂肪酸,但从商家的角度,使用植物奶油更佳,因为植物奶油保质期长、易塑性、甜度高和价格低。

  长期来看,广大国内消费者会慢慢地认识到大量食用反式脂肪酸会严重损害人体健康。届时,政府定会制定严厉的政策法规来限制或禁止氢化油的使用。事实上,目前世界各国已经纷纷限制氢化油的使用,例如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在2015年规定,2018以后,美国的食品中不得含有人工反式脂肪酸。因此,将来若中国政府采取类似FDA的监管政策,海融食品的植脂奶油将会面临极大的冲击,可以说,政策风险就是悬在海融食品头上的“达利摩斯之剑”。而海融食品并未在招股书里提及这一政策风险,这说明海融食品在风险事项披露方面做得不够完善。

  据《公司观察》报道:招股书显示,海融科技的股权结构高度集中,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海晓和黄海瑚两人合计持有公司 96%的股权,处于绝对控股地位。A股上市公司中,曾出现很多股权集中的实控人滥用权力,损害另外的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案例。而防止实控人滥用绝对控股权的重要方式是:建立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控制度。

  而海融科技目前的公司治理结构却存在一定瑕疵,体现在公司监事会主席于秀红兼任公司实控人、总经理黄海瑚的“办公室主任”。

  按照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监事会是由全体监事组成的、对公司业务活动及会计事务等做监督的机构,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

  我国现行《公司法》第51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53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做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也就是说,监事会是与董事会并列的机构,独立于总经理行政系统,可以同时对董事、高管做监督,还可以要求董事、高管纠正错误行为。

  但是,海融科技的监事会主席于秀红却兼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属于总经理下属,而总经理又是公司实控人、董事黄海瑚。试问,假如慢慢的出现董事、高管层侵害公司利益、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主席该如何履行监督职责?

  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认为,根据《公司法》第53条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做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监事会主席兼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会有矛盾之处。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张云认为,监事会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监督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等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是不是真的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要求公司董事和经理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因此,依规定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经理不得兼任监事会成员。虽然法律没有规定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不能够兼任监事会主席,但是对于监督总经理履职来说,这样的岗位设置肯定是存在缺陷的,无法很好的履行监事监督的职责。

  且值得关注的是,海融科技这位监事会主席兼任的不仅是“总经理”的“办公室主任”,还是“实控人”的“办公室主任”,毕竟,公司CEO黄海瑚还是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

  据《壹财信》报道:梳理招股书发现,黄海晓和黄海瑚兄弟二人及家族成员控制、参股以及曾控制的近三年内已注销的公司、分公司和子公司等有35家。

  招股书中披露,实控人之一黄海晓控制的企业包括上海欣融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3家子公司、上海欣融食品原料有限公司(下称:欣融食品)及7家子公司、境外企业12家、黄海晓配偶控制的企业1家、黄海晓参股的企业1家,一共有26家企业;另黄海晓、黄海瑚曾控制的近三年内已注销的企业有9家。

  欣融食品及其7家子公司系香港上市公司Shineroad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的控股公司,都是由黄海晓通过上市公司控制企业,而巧合的是黄海晓的女儿名为黄欣融,以欣融为公司商号显然有这一层的关系。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欣融食品原料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6日,黄海晓担任企业负责人,经营状态为存续,营业范围为食品添加剂、食品(粮食除外)的批发、进出口等。

  为何在招股书中没有全面披露,我们不得而知,但招股书中倒是披露了海融食品的分公司信息。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海融食品拥有一家分公司: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分公司成立时间为2014年12月5日,负责人为季德南。

  而根据对创业板IPO招股书信息披露的要求,发行人应采用方框图或其他有效形式,全面披露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别的企业等,海融食品的招股书或存在信息公开披露遗漏。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健之佳)是云南的一家以药品销售为主业的连锁企业。

  2017年5月,健之佳第一次向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募股申请,计划登陆上交所,募集资金不超过5.09亿元。同年10月更新了招股书。但公司在2018年1月却突然申请终止审查。对于其主动终止申请的原因并没有详细披露。

  据第一版招股书信息数据显示,健之佳第三大股东王雁萍曾与其妯娌李莹在2008年至2013年间有股权代持的关系。

  对此,在2017年的《反馈意见》中,证监会要求健之佳进一步说明和补充披露“李莹代持原因、王雁萍是不是真的存在不适合做发行人股东的情形”。

  在当年10月更新的招股书中,健之佳称王雁萍是云南省前副厅级官员东的配偶,并表示公司经营活动未在东任职行政地区或职权管辖范围内。

  东2011年8月-2017年4月行政级别为副厅级,担任云南省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稽查特派员,之后退休。此前的2003年11月至2011年12月,先后担任云南省玉溪市市长助理、云南省发改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处长。

  虽然健之佳称公司经营活动未在第三大股东配偶的任职行政地区或职权管辖范围内,但由于东任职在云南,健之佳大本营和主要经营区域也在云南,“瓜田李下”之嫌难以避免,甚至有可能产生前副厅级官员配偶入股是否对公司IPO带了不利影响甚至成为健之佳2018年决定终止审查的原因之一的疑问。

  东退休后不久,健之佳2017年5月10日签署首份上市招股书发起上市计划,5月15日报送了第一版IPO招股书,开启了首次IPO。

  然而,健之佳再次收到《反馈意见》,证监会仍要求健之佳补充说明“原股东李莹等人代持王雁萍股份原因,王雁萍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是不是真的存在不宜作为发行人股东的情况”。

  而此次7月更新的最新版招股书中,王雁萍与东的关系及东过往履历被删除。对此类问题也没过多解释。

  2018年1月,健之佳主动申请终止IPO后,健之佳及公司董秘曾遭当时的部分股东起诉。

  健之佳首次申请IPO前的2016年12月18日,王雁萍与锦诚玺睿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公司198万股份以每股25元的价格转让给杭州锦诚玺睿投资合伙企业,套现4950万元,最新招股书称原因系王雁萍拟将部分股份变现。

  此外,2017年3月,锦千投资分别与叶向东、陆靖签署协议,分别将所持健之佳55.75万股份、55.75万股份,以每股25元的价格分别转让给两人。2019年5月9日,陆靖、叶向东与锦诚玺睿签署协议,两人将其各自持有的55.75万健之佳股份,以每股25元转让给锦诚玺睿。最新招股书称转让原因为叶向东、陆靖出于签署文件及投后管理方便,将所直接持有的股份转让给锦诚玺睿。

  而两起撤销起诉的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揭示,叶向东、陆靖和锦诚玺睿曾以损害公司利益或因公司决议纠纷,起诉健之佳董秘李恒或公司自身。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其中,锦城玺睿、叶向东、陆靖与被告健之佳董秘李恒、第三人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2018年10月17日立案,原告后于2019年6月17日提出撤诉申请。另外一起原告为锦诚玺睿、被告为健之佳的关于公司决议纠纷案在2019年5月16日提出撤诉。

  需要注意的是,最新招股书显示,2019年6月15日,锦诚玺睿分别与西藏天时、宁夏方舟、项红、蓝抒悦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以每股57.86元的价格,分别转让134.94万股、82.96万股、51.85万股和39.75万股股份。在转让原因上,健之佳称锦诚玺睿由于自身经营策略安排,按市场化定价,提前实现投资收益,需要出让所持有的股份;西藏天时、宁夏方舟、项红、蓝抒悦看好公司前景,因此受让上述股份,本次转让后锦诚玺睿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很巧的是,在锦诚玺睿等起诉公司的时间上,系2018年1月健之佳主动申请终止IPO之后。两个案件的撤诉时间则正好在锦诚玺睿6月15日转让股份之后,健之佳再度启动IPO、2019年6月21日报送新招股书前夕。

  锦诚玺睿、陆靖、叶向东等在健之佳终止IPO后,为何以损害公司利益或因公司决议纠纷,起诉公司董秘或公司?为何又于2019年转让全部股份后、健之佳报送最新招股书前撤诉?

  这些在健之佳最新招股书中,均找不到答案。最新招股书中对于上述曾经的股东起诉公司或公司董秘只字未提,也未表示历次股权转让存在过纠纷。

  据《投资时报》报道:2019年,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报道了重庆市健之佳回龙湾点存在执业药师“挂证”和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情形。对此,健之佳也在本次招股书中对于此事的进展状况进行。

  据招股书显示,依据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岸分局的现场检查笔录,重庆健之佳回龙湾点存在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的不规范状况。目前,公司已检查并严控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的行为。

  中国网财经记者发现,健之佳销售的产品曾被食药监总局点名。2016年8月份食药监总局公布消息称,云南健之佳重庆药房有限公司金科小城故事店销售的标称广东亿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绿森林牌乳酸钙颗粒,钙高出标准被通报不合格。

  记者还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健之佳销售的商品也常常被消费者提起诉讼。其中一则为天津健之佳所售的男士营养片违规添加硬脂酸镁,另一则为所售软胶囊中辅酶Q10食品量超过规定限量。

  据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健之佳及旗下子公司收到1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案例共计6起,罚款及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合计约31万元。其中,连锁药房黄土坡馨悦尚居分店,因在店内发布未经审批药品广告和处方类药品广告被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万元。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浩欧博)主营业务为专门干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据《时代财经》报道:招股书显示,2017—2019年,浩欧博研发费用分别为1968.67万元、2415.28万元和2543.89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占比分别是13.45%、11.99%和9.82%。报告期内,浩欧博研发费用虽略有增加,但研发费用率(研发费用/营业收入)却在持续下滑。

  2017—2019年,浩欧博同行业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11.58%、11.72%和12.97%,研发费用率呈持续增加的趋势,且2019年高出浩欧博3.15个百分点。

  招股书中,浩欧博表示,该公司成立以来从始至终坚持自主研发、技术创新,持续增长的研发投入为技术创新及产品升级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但与同行相比,浩欧博研发费用率逐年降低并且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此外,报告期内,浩欧博的研发部门还发生了“换帅”。招股书显示,2018年11月10日,因个人原因,李庆春辞去浩欧博副总经理职务。

  在加入浩欧博之前,李庆春曾在美国多家医疗诊断公司如美国DPC医疗诊断公司、美国西门子医疗诊断公司、美国诺华制药分子诊断部门等担任研发要职。

  2012年12月,李庆春加入了浩欧博的前身苏州浩欧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随后,李庆春主要负责研发中心的全面管理,包括研发计划和预算的制定,产品开发的进度控制与监督等方面工作,根据研发战略和研发计划,组建研发团队和设置研发机构,建立研发相关制度和流程并监督执行。同时,李庆春还负责研发部和其他部门的协调,协助研发产品的中试转化。

  在浩欧博工作期间,李庆春优化了酶联免疫法等产品,并依据公司捕获法产品和化学发光产品的发展的策略,制定研发计划,扩充了浩欧博的开发团队,建立和完善了研发制度和流程,对浩欧博的产品研发起到了重要的建设性作用。

  从个人履历及在浩欧博的工作职务看,李庆春可以称为浩欧博的“得力干将”,在浩欧博足足倾注了六年心血。而2019年1月28日,浩欧博在江苏证监局进行了辅导备案。这也代表着,在该公司IPO申报前夕,李庆春这一研发带头人在就职六年后离场,背后原因令人浮想联翩。

  据《华夏时报》报道:2016年起,浩欧博与金域医学开始建立联系,在考察长达半年之久后,2017年6月,金域医学(总部)将浩欧博认定为战略供应商,浩欧博郑重进入金域医学供应商名录,2017年8月,浩欧博向金域医学销售金额仅为3.65万元,2017年12月,该销售额达到77.25万元。

  2018年,借助金域医学,浩欧博销售金额突飞猛进,除2月遇农历新年假期,其他月份浩欧博向金域医学的销售金额均在一百万以上,单是7月便实现209.18万元。双方的合作立竿见影,2018年,浩欧博销售第一大客户(含直销、经销客户)变更为金域集团客户,即金域医学旗下22家子公司,2018年对浩欧博贡献1900.86万元营业收入,占比9.44%,但在这之前,浩欧博前五大客户中未见金域集团客户身影。

  2018年浩欧博引入了两位新股东,也是近一年引入的“唯二”的股东,分别为广州市金阖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金阖投资)和广州鑫墁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简称:鑫墁利投资),两家公司均是与浩欧博在2018年7月份签署增资协议。

  截至2018年8月23日,金阖投资以4597.2149万元向浩欧博增资,鑫墁利投资以500万元向发浩欧博增资,其中229.3746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4867.8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事实上,金阖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广州金垣坤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金垣坤通),梁耀铭持有金垣坤通55%的股份,为其实际控制人,梁耀铭为上市公司金域医学的实际控制人;鑫墁利投资为梁耀铭个人全资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金阖投资、鑫墁利投资均为上市公司金域医学实际控制人梁耀铭控制的企业。

  然而,浩欧博认为,金域医学对公司的采购量在2018年4月、5月、6月份已经高达185.68万元、172.80万元、173.44万元。在金阖投资、鑫墁利投资增资前后,浩欧博与金域医学的业务量未发生明显变化。

  有意思的是,难道7月份增资前浩欧博和金域医学无任何沟通?金阖投资成立于2017年10月31日,鑫墁利投资成立于2018年6月26日,两家公司主要经营场所均在广州市黄埔区国际生物岛,为什么两个公司会不约而同在2018年7月增资浩欧博?说到底,浩欧博与金域医学究竟是不是真的存在未披露的关系?

  经济分析师、天狗窝总经理刘小峰表示,公司与股东方由于存在股权关系,易产生利益输送。最明显的利益输送是股东侵占公司利益,比如股东向公司采购产品时,可让公司给予一定的账期,如果这种账期比别的客户较长,则存在某些特定的程度的利益输送,甚至有可能难以把钱收回来。

  其还称,与简单侵占公司利益不同的是,还有一种利益输送较为隐秘,比如股东给予公司经济输血,其目的是为了公司上市后提高股票估值,从而让自己在股票减持上获利。一旦经济输血停止,公司业绩将被打回原形。这样的利益输送,无疑损害投资者的利益,也阻碍着公司的正常发展。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吉大正元)是国内知名的信息安全产品、服务及解决方案提供商,是电子认证领域的领先企业。

  据《GPLP犀牛财经》报道:吉大正元的股权结构属实复杂,发展过程中先后经过6次增资以及9次股权转让,IPO前3个月才刚刚完成了董事长的换届。

  招股书显示,2019年3月,吉大正元前任董事长高利辞职,由于逢良担任新任董事长,目前其通过种种方式合计控制吉大正元46.97%的股份。截至2019年10月,实际控制人为于逢良、刘海涛,两人持有吉大正元28.5%的股份。

  但招股书没有披露的是,在上市辅导期间,吉大正元曾将现任董事长兼实控人于逢良告上法庭。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这起诉讼为股权转让纠纷。

  事件的起因为2008年3月,于逢良与崔维力约定,于逢良将以349.25万元购买崔维力持有的吉大正元232.84万股股权。随后,两人又约定暂缓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至公司上市之前。2008年8月,双方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

  10年后的2018年,吉大正元计划上市,启动IPO程序,于是崔维力通知于逢良准备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但不幸的是,崔维力突发疾病身故,于逢良并没有顺利支付转让价款。2018年12月,吉大正元将于逢良告上法院。

  2019年4月28日,于逢良与崔维力的配偶孙桂平签署《协议书》,并将349.25万元股权转让款支付给孙桂平,随后吉大正元进行撤诉。

  不知出于何种原因,招股书并没有披露这一事项。而除此之外,实控人于逢良身陷股权质押的争议之中。由于违反了《公司法》关于发行人持股的相关规定,吉林省股权登记托管中心将于逢良持有的75%的发行人股份冻结。

  据招股书,吉大正元共有4家控股子公司,但《壹财信》发现其中3家子公司的纯利润是亏损,其中北京吉大正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吉大)是涉及到主营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并且其注册资本没有全部实缴

  北京吉大成立于2004年8月19日,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实际所收资本为1,900万元,吉大正元持股100%。其主营业务为信息安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安全咨询、安全集成和安全应用开发等服务。2018年其纯利润是-282.86万元,净资产为-128.76万元,资不抵债。

  另一家子公司上海吉大正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13日,吉大正元持股90%,主营业务为信息安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安全咨询、安全集成和安全应用开发等服务。2018年其纯利润是-298.95万元,净资产仅为79.88万元。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15日,吉大正元持股100%,主营业务与前述子公司相一致,2018年其纯利润是-338.67万元,净资产为2,659.82万元。

  三家子公司2018年合计亏损达920.48万元,未来若持续亏损则会拖累吉大正元的业绩。